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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居报告称:中国房价收入比达8.03
发布时间:2010年5月25日  新闻来源:湖北日报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20日发布报告称,2009年中国房价收入比达8.03,创历史新高,京、沪、深、杭四地纯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均超过14


报告称,1997年-2003年,随着中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的提高,房价的小幅上涨,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比较平稳的运行态势,

平均为6.2;2003年至2007年,随着房价增长速度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房价收入比明显上升,2007年达到7.44;2008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仍

然持续提高,房价基本持平,房价收入比出现明显下调,为6.78;2009年,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复苏至部分地区过热,全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

大涨25%,房价收入比也相应回升,创造8.03的历史新高。

    纵向看,2001年-2007年,大部分城市房价收入比明显上升,北京由9.55增加为13.09;上海由6.7增加为11.25;广州由6.49增加为12.09;

深圳由5.85增加为13.15;杭州由3.51增加为9.86;厦门由5.41增加为13.22;武汉由5.14增加为8.89;重庆由3.07增加为5.15;天津由4.41增

加为9.34。

    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国房地产市场普遍降温,除北京、杭州两大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持续上升外,其他城市均出现下降,特别是前期

房价上涨偏快的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城市。

    2009年,典型城市房价明显上涨,上海、杭州等城市房价上涨幅度前所未有;除广州、厦门外各大城市房价收入比明显提高,其中上海、

杭州、重庆等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涨幅较大。

    报告同时指出,由于中国各区域之间经济水平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程度差别较大,反映在房价收入比上亦存在较大差异。总体特征是经济越

发达、城市地位越重要,房价收入比越高,东、中、西部呈现明显的梯度序列。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尤其是一线城市中的北京、上海、深

圳,和二线城市中的杭州等,纯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均超过14,存在房价泡沫;而大部分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房价收入比普遍较

低,房价泡沫不算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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