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海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生态省,拉开了生态省建设的序幕。经过10年的稳步推进,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省建设,日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09年度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明确要求着力抓好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文明生态村等八个方面的23项重点工作,力争万元GDP能耗在原有基础上下降1%的节能目标,全省COD和SO2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10万吨和2.1万吨以下。
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海南省强调,节能减排是今年生态省建设的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快生物质能源、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燃料乙醇、生物柴油、沼气发电等项目建设,建成6万吨生物柴油等项目,开工建设乙醇项目。该省还将继续在儋州、文昌、东方等市县推进风电场项目建设。
同时,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也将有新突破。今年新开工琼海、万宁、五指山、临高、三亚荔枝沟、文昌清澜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以及昌江、陵水、保亭、乐东、琼中、文昌垃圾卫生填埋场和海口垃圾焚烧发电厂7个项目,改造琼海垃圾焚烧发电厂,续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3个,力争年内18个垃圾处理项目竣工,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营造30万亩防护林
海南围绕生态省建设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造林绿化步伐,通过层层签订造林责任状,广泛开展绿化宝岛百万人大行动,发动企业和社会参与造林,掀起轰轰烈烈的造林绿化热潮。该省先后实施退耕还林、百万亩椰林、速生丰产林、天保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营林工程,为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奠定了基础。
今年,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海南将实施天然林保护、区域绿化、“三边”防护林建设等生态工程,不断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今年计划营造防护林30万亩,其中,沿海防护林带造林5万亩。该省将继续推进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两侧种植以珍贵乡土树种、景观树种为主的公路林1500亩;加强中部山区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争取建立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
生态建设纳入考评体系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海南将探索建立由受益地区对自然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进行补偿的新机制,完善《海南生态补偿管理暂行办法》,争取尽快出台《海南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同时,尽快出台《海南省万泉河生态保护规定》。
海南省要求各市、县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中,每年进行考核。此外,建立生态省建设督办制度,将各成员单位落实生态省建设工作职责情况列入每年工作报告内容,列入督办范畴。
记者了解到,海南把生态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比体系,按“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实行生态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生态建设保障机制,将生态建设经费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实行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加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对中部生态功能保护区给予经济补偿;严格产业进入标准,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严之尧认为,生态省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性决策,海南省必须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首位。坚持生态立省,就要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三不原则,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新型工业、高端房产和生态旅游业,确保海南省的绿水青山,以环境和资源优势吸引外来先进生产力